山西省财政厅近日拨付1.8亿元专项资金,用于支持该省46个试点县300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的搬迁工作。这意味着涉及656个“重灾村”的山西新一轮农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正式启动。
根据计划,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,山西省将用7年时间完成全省656个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村庄的2.7万户、8万人的搬迁。从明年起,山西将每年安排4000户搬迁,从而逐步改善这些村庄农民的人居环境。
山西省发改委数据显示,山西由于长期采煤形成5000多平方公里采空区,造成大量土地塌陷、房屋开裂、道路毁损等,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。2002年至2006年,山西发生地质灾害362起,死亡151人,其中因采矿引发的灾害占70%。为此,山西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搬迁工作。
为减轻搬迁群众的经济负担,山西此轮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。其中,省级承担50%,市级承担20%,县级承担20%,个人承担10%。
目前,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、县尽快按照比例落实配套资金。山西省政府明确要求,此次搬迁工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,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,避开灾害隐患点、采矿破坏区和影响区。